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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国家宪法日:依宪治国迈出崭新一步

    宪法,乃国之根本大法。它是近代以来各国民主实践和政治文明的产物,承载着社会共同的价值理念和法治追求。

    回顾我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深刻地感受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正如习主席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所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从“五四宪法”到“八二宪法”:共和国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近代中国,在艰难抉择政治道路的同时,也在苦苦探索立宪行宪的治国方略。回首百年中国宪政史,我们会发现,它充满了动荡波折,经历了人类全部宪政历史的所有阶段,出现过人类宪政历史上的所有宪政类型,不啻为一部浓缩的人类宪政通史。

    1949年前的四十年中,形形色色的封建和资产阶级政权共制定了《钦定宪法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约法》《训政时期约法》等十余部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但是最后,它们无一不沦为政治角力或维护一己之私的工具,均以失败的面目走下历史舞台。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权先后制定了四部宪法——“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和“八二宪法”,中国进入到了社会主义宪政新时代。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即便从人类宪政史的角度看,“五四宪法”也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和划时代的意义。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了这部宪法的制定,他不仅确定了宪法的编撰原则和总体框架,而且对每一部分都反复进行研究和论证,亲笔拟定了许多条款。他认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

来源: 中国军网  编辑: 李俊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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