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有关沙特首次透露从中国购买“东风-21”导弹的消息引发多方关注。国内有媒体援引沙特官方报纸《OKAZ》的报道称,“在新闻发布会上被记者问起沙特的新军购计划时,沙特联合军事委员会顾问安华·马吉德·艾思奇(退役少将)证实,沙特已经从中国获得了“东风-21”(DF-21)导弹,用以保护两个伊斯兰教圣地(麦加、麦地那)和海湾盟国”。针对这一报道,《环球时报》记者多方求证后发现,沙特媒体的报道原文与互联网上广泛转载的内容出入很大。
4月29日沙特阅兵式上,该国采购自中国的东风-3中程弹道导弹近30年来首次公开亮相。据此前的相关报道,中国在1980年代向沙特出口一批东风-3型弹道导弹,拆除核弹头,配备常规弹头,射程超过2000公里。 一些国外媒体爆料中国曾在数年前向沙特阿拉伯出口东风-21型导弹,部分评论认为此举“打破了中东地区军事平衡,影响了区域稳定”。图为沙特装备的东风-3洲际导弹,有些报道可能将其与东风21导弹混淆《环球时报》记者还设法向中国军方相关机构求证此事,不过没有得到回复。据了解,即便中沙之间存在军贸往来,主体也应该是买卖双方,即中方相关公司和购买国的军方相关机构,和中国军方没有关系。
之前在中文媒体闹得沸沸扬扬的所谓沙特退役少将安瓦尔·本·马吉德·奥斯基证实拥有东风-21导弹,经查证,沙特媒体报道了安瓦尔谈论沙特政府的国防政策,其基本要点是沙特奉行不侵犯别人的政策,但如果遭到侵犯,也将坚决反击,因为沙特已经是中东地区“第二大军事强国”。文章提到两款武器,一是美制“阿帕奇”武装直升机,二是“东风-21”导弹,并盛赞这款导弹的先进性,速度极快、具有极强杀伤力,而且迄今没有能够拦截它的武器。但安瓦尔没有直接说沙特已经拥有了它,更没有提到从中国购置的事。
《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把可将500公斤弹头投送至300公里以外的导弹列为“第一类物项”,严格禁止其出口。中国在九十年代中期做出相关承诺后,长期以来一直严格遵守国际规范,认真履行出口管制责任,再没有出口过任何违反此项标准的导弹。而东风-21导弹射程超过1800公里,远远超过“第一类物项”的标准。图为外媒估计的中国各型导弹射程图。
如果出口此型导弹,是对《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和《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的严重违反。鉴于中国对其防扩散承诺一贯重视和严格履行的实践,中国不太可能主动做出严重违反国际规范和国内法规的行为。
中国自九十年代以来认真遵守在核及导弹防扩散领域的国际承诺,做出严重违反国际规范的行为的可能性很低。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对国际防扩散机制持不同看法,曾向沙特出售过东风-3型导弹。
随着中国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中国在防扩散方面的态度发生了重要转变。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中国认为导弹及其技术扩散对国际稳定和中国安全利益具有负面影响,承诺不从事与《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相违背的出口行为,并积极申请加入《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这一国际上最重要的导弹防扩散机制。
尤其是在2000年以后,中国颁布了《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发表了《中国的防扩散政策和措施》白皮书,严格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对导弹及其相关物项及技术的出口进行了全面和制度化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