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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按语: 2014年年度士兵退出现役工作即将展开。为便于即将退出现役的士兵及时了解安置政策,合理选择安置方式,以利退役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民政部优抚安置局、总参谋部军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国家现行有关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等方面政策,以问答形式对士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政策规定进行了解读,供军地各有关部门、广大退役士兵了解掌握。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 总参谋部军务部

2014年11月5日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问答

(2014年版)

    1.退役士兵包含哪些对象?

    答: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2.退役士兵安置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目前,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3.士兵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

    答: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

    (1)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

    (2)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3)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55周岁的;

来源: 中国军网  编辑: 李俊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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