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民兵工作条例》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汇报会。
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民兵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汇报会。
会上,宝安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李金宇汇报了宝安区实施《条例》的基本情况,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分管负责人汇报本单位贯彻实施《条例》情况。
据了解,自《条例》颁布执行以来,宝安区将《条例》作为开展民兵的基本遵循和建设指南,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民兵组织建设调整改革,狠抓民兵军事训练、武器装备使用管理、战备执勤,稳步推进企业民兵建设等各项工作落实。
经过逐年建设,宝安区民兵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目前,全区共建有15个基层武装部。今年,以沙井街道民兵应急连为试点单位,开展“践行强军目标,做新一代国防后备军”主题教育试点活动,掀起新一轮争做“四有”新人的热潮。
据悉,宝安区将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力度,将《条例》纳入普法内容,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内容。同时,将进一步推进民兵组织调整改革,以沙井街道为试点单位,同步探索推进民兵组织调整改革措施办法,并结合区人大《条例》执法检查,组织全区国防后备力量所有队伍集中同步点验。
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红瑛表示,民兵工作是人民武装工作的重要一部分,要通过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引起各单位的重视,切实推进各单位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