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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4)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6)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

    (7)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

    (8)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9)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4.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第63条对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作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级服役期内各个年度安排退出现役:

    (1)家庭成员遇有重大变故,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

    (2)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疗体系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4)年度考评不称职的;

    (5)受降职、降衔以上处分的;

    (6)留用察看期满后拒不改正错误的;

    (7)受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军籍服刑期满或者被处劳动教养(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决定以前,下同)期满后不适宜留队服现役的;

    (8)图谋行凶、自杀或者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

来源: 中国军网  编辑: 李俊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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