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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产业成为军民融合新典范

    记者了解到,欧洲和美国均已在2013年制定了民用无人机融入当前空域管理体系的路线图。其中,欧洲各国将在2016年起将起飞重量在250公斤以下级无人机的适航认证管理工作全部上交EASA(欧洲航空安全局),并为适航标准和空管规则的制定设定了时间表。

    反观我们国家,无人机空管办法的拟定也很早就提上了议程。2003年5月1日,我国开始施行《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明确规定无人机用于民用业务飞行时,须当作通用航空飞机对待。从2005开始,按民航部门的要求,无人机都必须加装空管应答机,并具备防撞功能。

    这些条例和要求是对无人机航空飞行管制制度的明确,无疑给无人机民用化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提供了发挥优势的舞台。

    在这次展览前夕,主办部门组织召开“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研讨会”,来自国家空管委员会的有关领导与多家无人机制造商、无人机应用企业及相关院校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如何保证无人机的飞行安全、怎样对其进行监管……这一系列问题再次被提出来。

    会上,有专家指出:“与常规的有人驾驶飞机相比,无人机面临更为严峻的空中交通管理问题。如何使无人机在服从空中管制的情况下,自主辨认空中碰撞危险并按照规则进行自主避让,仍然是世界性的难题。”

    “而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整合到现行的空管法规中,确保无人机和有人驾驶飞机在混合空域中安全飞行更是难上加难。”对于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的出台,许多专家认为“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但有些地区已经开始着手进行管理。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上海有关管理部门已经着手对民用无人机实施分层管理,除了飞行器的管理,上海低空区域也将实施分区管理。

    毋庸置疑,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发展,国家空域的逐步开放是发展趋势,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我国无人机在环境保护、农林作业、公共安全、海上检测、国土资源勘查、电力巡线、生物保护、科学研究等关键领域的应用也将越来越广泛。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网  编辑: 李俊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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