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记什么时候截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13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按照宝安区征兵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该项工作需在5月30日前完成。
兵役登记对象有哪些?
根据《兵役法》等规定,此次网上兵役登记的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当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时可申请应征报名,也可申请暂缓应征。往年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网站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兵役登记应该注意什么?
1
到站登记时,必须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2
到站登记时,需提供1寸免冠照片2张;
3
因故不能由本人到站登记的,由其家属或单位派人向登记站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代其履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