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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7战机50年历程:7次改型 广泛出口第三世界

来源:中国航空报发布时间:2017-03-30 11:01 星期四

中国空军飞行表演队所用歼-7EB型表演机(资料图)

    歼7的引进及原型

  1961年3月,中国政府派出航空技术代表团前往莫斯科开始与苏方进行米格-21的引进谈判。经过二十几天的谈判,3月30日中苏双方签订了《关于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带有К-13导弹的米格-21Ф型飞机的生产许可权、技术资料和关于生产带有К-13导弹的米格-21Ф型飞机方面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援助的协定》。同时中国空军还将直接购进12架米格-21Ф-13型飞机,米格-21Ф-13型飞机引进装备部队后被称为一九六二年式歼击机,简称六二式歼击机。

  1964年11月20日,歼7飞机正式开始试制零件。1965年7月,全机的零件制造基本完成,开始进行部件装配。到9月部件装配完成转入总装,1965年10月14日,完成了第一架飞机0001号原型机的总装工作。第二架原型机0002号机则于1965年11月28日总装完毕开始试飞准备,1966年1月17日,0002号机也是在葛文墉的驾驶下首飞成功。1966年12月28日,经航空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鉴定:“112厂试制的歼7飞机的主要战术技术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批生产的条件基本具备,可以提供空、海军航空兵训练和作战使用,建议生产定型并转入批生产。”沈阳飞机制造厂于1967年正式开始歼7原型的小批生产,不过生产时间很短,生产数量也较少。

  沈阳飞机制造厂生产的歼7原型是歼7飞机的第一种生产型,由沈阳飞机制造厂按照米格-21Ф-13型飞机仿制而成的。飞机结构基本与米格-21Ф-13型一样,但根据当时工厂生产工艺的要求进行了少量的改动。

编辑:李思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