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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用航母防御是不得已 不应用航母对抗核国家

 

航母的威慑作用是其他兵力无法替代的。美军尼米兹级航母可搭载80架飞机,日出动120架次。福特级可达到160架次,如果实施高强度作业,昼夜可不间断出动270架次。这种空中打击能力,是大多数美国的潜在和现实对手无力招架的。

值得一提的是,发展和建造航母的出发点是争夺制海权和制空权,是为了应对高强度海上战争。这一点,伴随着航空母舰发展的始终。未来,航母的战争使用仍然主要是依靠其舰载航空兵联队,夺取和维持战区的制海权和制空权,这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太平洋战争,没有根本上的不同,只是战争环境、作战条件和对手等发生了变化。

战争时期,航母需要对抗的仍将主要是国家性质的主体。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组织、贩毒集团等非国家性质主体,没有争夺制空权和制海权的军事实力,航母与这类敌人作战,制空权和制海权无需争夺就自然拥有。

战时的航母使用,应主要考虑其进攻性用途。毕竟,航母是远洋进攻性武器,攻势作战更有利于其作战效能的发挥。

无论是争夺制空权、制海权,还是打击陆上目标,航母作战使用时都应坚持主动和积极的态度,并在体系作战能力的支持下,采取攻势作战行动。这样,才能为己方争取更大的军事行动自由和主动性,同时,也会在最大程度上限制对方的军事行动自由和主动性。

防御作战中使用航母,会限制航母作战能力的发挥,应该是在不得已情况下的选择。实施防御作战的一方,航母兵力通常都要弱于进攻的一方。

值得注意的是,不应使用航母对抗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固定发射井内的洲际弹道导弹和陆基机动性弹道导弹,或者被航母搭载的有人驾驶飞机、无人机消灭,或者其发射的导弹被航母打击群护航舰艇的防空反导系统拦截,但是,弹道导弹核动力潜艇隐蔽性好,生存能力强,难以被探测和消灭。

因此,如果这些国家受到航母舰载机的致命打击,除非其核力量已在战争爆发初期就被消灭,否则,可能会使用核武器实施报复,实际上,这也是其实施反击和报复的唯一有效手段。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编辑: 苏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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