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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为战是部队法治化建设的根本

    军无常强,亦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军强;奉法者弱,则军弱。

    管理方式是治军方式的直接体现。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我们在管理方式、治军方式来一次彻底的革命和根本的转变,推动由“权力主导”向“规则主导”转变,真正走出“红头不如口头”的权治方式和人治方式。

    到部队调研,很多官兵反映,这些年部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在管理方式上变化不大。他们抱怨,不怕练打仗,就怕打乱仗。部队缘何打乱仗,很大程度是管理方式不依法、不循规造成的。

    比如,有的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管理,搞“权大于法”那一套,“拍胸脯就干,叉腰子就上”;有的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一讲从严管理就搞上十条八条“禁令”,一说依法治军就拿出“土政策”“土规定”;还有的靠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上级来检查时严得不近人情,上级一走又恢复原样。诸如此类,其结果不是把部队秩序搞乱,就是把人心搞散。

    法者,治之正也。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往往决定着部队的管理方式和官兵的精神面貌。譬如,基本情况相似的两个单位,一个专设互联网吧,一个严禁官兵上网;一个让官兵按规定外出,一个严禁人员外出;一个科学管控手机,一个一律不准使用手机。结果前者生机勃勃,秩序井然;后者气氛沉闷,一片怨言,一到转业退伍,往往留不住人才。

    邓小平同志说过:“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改变“红头不如口头”的管理方式,运用法治方式管理部队,可以让人各负其责,各行其是,各安其任,各尽其能,保证部队井然有序、忙而不乱、干有效益。

来源: 中国军网  编辑: 李俊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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