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义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拟建跨部门情报信息运行机制。
我国拟建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
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昨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和跨部门情报信息运行机制。
拟建立健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体系
草案对有关工作体制机制责任和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应对处置等手段措施作了规定,是一部包括权力与责任、实体与程序的专门性法律。
在情报信息方面,草案规定,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和跨部门情报信息运行机制,统筹有关情报信息工作。在应对处置方面,草案规定了建立健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体系,明确了指挥长负责制和先期指挥权,详细规定了可以采取的各种应对处置措施。
在国际合作方面,草案规定了反恐怖主义国际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国际资金监管合作、刑事司法协助等内容。
草案规定网络安全管理等措施
在工作体制机制责任方面,草案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以及军队、武警、民兵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作了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保障、监督和法律责任。
在安全防范措施方面,草案规定了宣传教育、网络安全管理、运输寄递货物信息查验、危险物品管理、防范恐怖主义融资、城乡规划和技防物防、重点目标保护、国(边)境管控与防范境外风险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