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为维护钓鱼岛主权对日本开展了坚决斗争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大局,就“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了重要谅解和共识。然而,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日本政府一再违反共识,多次纵容日本右翼分子登岛、修建“灯塔”。近年来,日本在钓鱼岛的侵权行动日益凸显官方色彩,政府先后从“民间所有者”手中“租用”钓鱼岛及南小岛、北小岛,将右翼分子修建的“灯塔”收归“国有”,把国民户籍“登记”在钓鱼岛,并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标有钓鱼岛“领海”的海图。
针对日方侵权行径,中方进行了坚决、有力的斗争。外交上,中国政府对日本政府提出严正交涉,并采取有力的反制措施。日本政府被迫明确表态“不支持、不鼓励、不承认”右翼分子在钓鱼岛的行为,承诺对其进行管束,禁止其登岛。法律上,中方采取一系列措施,重申对钓鱼岛的主权。1992年2月,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以立法形式重申钓鱼岛为中国领土。2008年5月15日,中国政府针对日方向联合国交存包含钓鱼岛“领海”的海图,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反对照会。2012年3月3日,中国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2012年9月10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同时,中国渔政船只在钓鱼岛海域进行常态化执法巡航,中国海监船只也在该海域开展维权巡航,行使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的管辖。上述一系列措施有力打击了日本侵占钓鱼岛的图谋。
四、日本觊觎钓鱼岛的任何图谋终将失败
今年以来,日本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动作频频。继今年初对钓鱼岛的几个附属岛屿搞“命名”闹剧之后,又姑息纵容右翼势力掀起“购岛”风波,并最终跳到前台,直接出面“购买”钓鱼岛及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对之实行所谓“国有化”。
日本政府此举目的在于通过所谓“国有化”,强化其对钓鱼岛的所谓“实际管辖”,以最终实现对钓鱼岛的侵占。无论日本政府如何辩解和粉饰,都掩盖不了这一行径的实质是在拿别人的东西进行“买卖”。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行为是荒唐的,也是非法的,并且注定是不可能得逞的。
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错误行径,根子在于日本一些势力对军国主义侵略罪责缺乏正确认识和深刻反省,实质是对《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所确定的战后对日安排和亚太地区秩序的蔑视和翻案,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否定和挑战。从日本处理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周边邻国的领土主权争端中,丝毫看不出日本对过去的侵略战争和殖民统治有真诚的悔意,反而暴露其想通过制造与邻国的摩擦,找回因侵略战争的失败而蒙受的“损失”和颜面的用心。
今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当年中日两国老一辈领导人高瞻远瞩,发挥政治智慧,克服重重困难恢复两国邦交,使中日关系走上了正常发展的轨道。而今一些日本政客却逆时代潮流,做着破坏中日关系根基的事,着实令人愤慨。中日关系发展到今天实属不易,一个健康稳定的中日关系不仅对中国十分重要,对日本也至关重要。我们奉劝日本政府认清形势,悬崖勒马,立即停止在钓鱼岛的一切侵权行动。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领土主权的意志是坚定不移的,我们有决心、有能力维护国家领土主权。日本在钓鱼岛的任何图谋终将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