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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民首次状告韩国海警 称遭到非人道待遇

  跨国诉讼

  目前有中方7名律师和韩方4名律师参与这起案件,在法律程序上介入案件的是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的罗文志律师。

  2月28日,罗文志在网上得到相关消息,随即与船主颜可青取得联系,希望提供法律支持,双方在电话里进行了长达2个小时的交流。罗文志觉得,此案可以从法律途径上来做一次尝试。颜可青签订了授权委托书,邦盛事务所接过“浙江渔民上告韩国海警”的代理权。

  邦盛律师事务所有过涉外案件的经验,并与韩国首尔一家律师事务所有着长期合作关系。据邦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明俊律师介绍,由于司法主权的原因,中方7名律师不会出现在韩国法庭,出庭律师来自韩国某律师事务所的2名律师。

  中方负责此案的律师李斌不愿过多介绍此案细节:“作为一名律师,每一个案件都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法律支持,最大范围内保护好委托人的权益。”

  此前,中国渔民与韩国海警之间的矛盾已经是公开化,中韩因捕鱼导致的摩擦,近年已愈演愈烈。矛盾最为紧张的时刻是2011年12月12日。两位韩国海警在仁川市瓮津郡小青岛西南85公里海上扣押“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被中国船长程大伟挥舞的玻璃碎片刺伤。其中一名警长在送去治疗途中,因左肋被捅,内脏破裂,不治身亡。程大伟也因此被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判处30年监禁,并处2000万韩元罚款。

  执法争议

  目前,对“浙台渔运32066”号渔船涉及的渔业纠纷,中韩两方各执一词。

  韩国驻华大使馆向媒体发送的电子邮件显示,“浙台渔运32066”号渔船是一艘运输船只,称“1月10日至15日之间在韩国经济专属区共6次从双托网渔船上移载了共5000kg(500箱)的秋刀鱼。该渔船在被查获时并未悬挂许可证,相关材料也不具备,而且由于船长行使了缄默权,因此未能确认是否获得了许可”。

  韩国驻华大使馆提供的资料显示,1月17日济州海警3002执法舰发现了该渔船,为进行检查通过鸣笛、警灯等,发出了3次停船信号,并通过快艇接近渔船再次发出了停船命令,但该船仍然不理会并逃走。同日15时25分许,6名海警登船后数次命令停船,但船长极力抵抗,阻止海警接近舵轮并继续逃走。

  “船员集结到掌舵室彰显威力,并无视海警的正当执法,推开海警进行抵抗,因为部分船员试图夺取枪支,海警在掌舵室外开枪示警,在制服船员的过程中,双方都发生了负伤的情况。”“1月22日(星期日)中国船东提供了许可证的复印件,证实了是获得许可的渔船,违反事项由‘无许可作业’变更为‘移载捕获物’。”

  韩方并没有向新闻媒体公开录像资料,并称,据韩国的《刑事诉讼法》,韩国警方所拥有的与此事件相关的视频等资料在起诉之前不得公开。

  韩国大使馆公布的《关于对中国渔船“浙台渔运32066” 号执法的始末》未得到船主和船员的认同。据船主颜可青介绍,船长王小富被打昏,并非韩方所说的行使了缄默权。6名韩国海警在“浙台渔运32066”号船上执法检查,渔民到底有没有抗拒执法、有没有夺枪行为,真实的过程韩国海警有现场的摄像资料。

  前往泰州进行调查取证的律师白晓明也告诉记者,船被释放前一天及释放当天,韩国海警十几个人到该船上演习,要求中国船长做出肘击韩国海警的动作,并要求船员做出夺枪的动作,中国船员拒绝了韩国海警的要求。

  白晓明称,“浙台渔运32066”号船驾驶室内的木地板上留下了五六个枪孔,玻璃被枪打碎,弹孔仍在。他还称,中国渔民在韩国遭到了非人道的待遇。“船长王小富,被打得后脑勺缝了4针,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手食指末节指骨骨折,连续几天昏迷;船员闵昌现被打得吐血昏迷,颅底骨折、脑震荡、头皮血肿、右肩峰骨折;船员童加明被铐遭打后一直穿短裤背心拖鞋,在下雪的天气里韩国海警不给他们穿衣服,这是虐待的行为。”白晓明称。

来源: 本网综合  编辑: 汤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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