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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退役军人抚恤补助标准再提高

来源:深圳特区报发布时间:2019-07-31 09:10 星期三

据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外籍高层次人才申办永久居留更便利;纳税服务投诉更加高效……8月,一批新规将走进你我生活。


■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再提高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2019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提标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8150元、85370元、82570元,分别比2018年提高8010元、7760元、7510元。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980元、24040元和2261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1130元、61130元和27580元。


据了解,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6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9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别是对国家作出过突出贡献的老复员军人的关心关爱。


■外籍高层次人才申办永久居留更便利

公安部日前发布,自8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推广复制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据介绍,这涵盖扩大外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拓宽外国人才引进对象范围、提高外国人服务管理水平等4个方面。


在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上,为来华经商、工作、研学的外国人签发长期有效的签证和居留许可。对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邀请来华从事技术合作、经贸活动以及在华工作的外籍人才,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工作团队及辅助人员,签发2-5年有效的签证或居留许可。


■纳税服务投诉更加高效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修订出台《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扩大了纳税服务投诉范围,投诉边界更清晰;拓宽投诉渠道,主体权责更明确;规范受理流程,办理时限再压缩;建立快速处理机制,投诉处理更高效。


新办法明确,纳税服务的投诉范围还包括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言行及其服务质效的投诉。


编辑:鹿筱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