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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亮:因人施教感化被监管人员

来源:深圳特区报发布时间:2019-07-24 10:09 星期三

●警星档案:朱亮,男,1984年2月出生,2017年1月转业入警,现任市公安局第四看守所一中队三级警员。从警以来,朱亮曾获市局个人嘉奖等荣誉。


■徐文畅廖尚勇伍振宇文/图


自部队转业后,朱亮一直默默耕耘在监管工作第一线。他先后从事过政秘、巡控、管教等工作,不管在哪个岗位上,他都能全身心投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


“不变的监室流水的人”。在他担任管教的两年里,经他教育管理的被监管人员有1000多人。在他管理的监室,有的待过近3个月,有的仅仅短暂几天。无论时间长短,朱亮都坚持做好感化教育工作,并在谈话教育中捕捉在押人员的思想变化,因人施教。


一次,在对一名盗窃案在押人员了解案情时,朱亮发现其言语躲闪,答非所问,他敏锐地察觉到该在押人员可能身负余罪。结合该违法人员的特点,朱亮对其讲明相关政策,经过几番教育谈话,该在押人员主动交代其与同伙近期犯下的几宗盗窃案的事实。今年以来,在他的教育感化下,共有4名盗窃案在押人员主动坦白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违法行为。


岗位就是无声的战场。“监所无小事,如果因为疏忽造成安全事故是绝对不能原谅的。”这是朱亮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在日常工作中,他仔细观察在押人员的情绪变化,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今年4月,朱亮通过监控发现,一名在押人员把手伸进储物箱两次,但并没看到拿出东西。于是,他立即赶到监仓,并在其手中发现一块从储物箱上掰下来的锋利塑料片。正是朱亮的细心,避免了一起可能的安全事件。


工作中,朱亮还是个善于思考总结的人。看守所集中关押留所服刑人员可供借鉴的经验少,且缺乏详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指引。没有先例可循,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朱亮注重日常经验的积累和工作方法的提炼,积极与有着丰富监所管理经验的领导和同事交流探讨,并结合市第四看守所集中关押留所服刑人员的工作实际,探索出一套适用于留所服刑人员的分级分类集中管理机制。这个管理机制为看守所留所服刑人员管理提供了指导借鉴,各区看守所和其他地市看守所纷纷前来交流取经。



编辑:张文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