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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歆:恪尽职守的“多面手检察官”

来源:深圳晚报发布时间:2018-10-10 09:53 星期三

程歆。

她成熟娴静,初见时身着黑色长裙,一头利落短发,举手投足都流露着知性从容的气质。她笑容爽朗,说起话来不急不缓,娓娓道来,犹如一束有温度的阳光,融化冬日冰雪。她是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检察官程歆,同事们眼中的“多面手检察官”,家人心里的“超级妈妈”。

从事检察事业16年,她先后在公诉、反贪、反渎职侵权、刑事执行检察等部门历练,均取得不菲的成绩。这些年来,她凭借着过硬的业务能力,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的工作精神,获得了诸多赞赏和荣誉:“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广东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深圳市优秀公诉人”“深圳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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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新型证券交易操纵案

程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后,就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一直坚守在办案一线。翻开她的履历,可以看到她在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待了6年,每年承办案件的数量均居部门前列,并且作为业务骨干,承办了一批大案要案。

“那时,罗湖区刑事案件的特点是金融类案件居多”。直到现在,她还记得2006年办理的某证券公司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当时这是新型案件,专业性强,光卷宗就多达上百卷,”程歆回忆说,她那时连股票都没接触过,面对一堆专业术语,焦虑得都快哭了,而且自己手头还有另外几单大案,压力特别大。每天,她都奋战到晚上11点多,最终顺利完成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

在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工作期间,她和同事办理了一系列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如公安干警吴某某受贿系列案,皇岗海关放纵走私、受贿系列案件等。在皇岗海关“抱团腐败”案中,由于该案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人员广、犯罪行为和走私行为交叉复杂,程歆利用自己的公诉办案经验,认真分析收集的证据材料,厘清关系,制定了详细的侦查方案,为案件侦查工作以及后续的审查起诉工作和成功审判打下了坚实基础。

实现部门职务犯罪侦查案件零的突破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因其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有“小检察院”之称,工作内容包括驻看守所检察、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检察、强制医疗执行检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检察、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罪犯又犯罪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以及职务犯罪侦查等。

2015年6月,程歆调任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开始了与公诉、职务犯罪侦查内容截然不同的工作。面对全新的工作挑战,她在钻研相关业务知识的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通过多次和法院、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协调,建立各项制度,多举措完善对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

在2016年全市开展的矫正人员出入境全面核查行动中,她重新梳理了罗湖区约350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通过调取他们的出入境记录,发现有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存在违法出境的行为。

针对存在的问题,她从制度建设入手,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纠正监管行为,杜绝了社矫人员非法出境的现象。

在程歆的不懈努力探索下,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开展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检察监督等工作,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去年,她和部门同事一起立案7件7人,实现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职务犯罪侦查案件零的突破。

“超级妈妈”成为

“全国刑事执检业务标兵”

今年6月,程歆代表深圳市检察机关参加第二届广东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获得“广东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荣誉称号,并获得代表广东省参加全国比赛的资格。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从参加此次竞赛的第一天开始,就意味着要比其他选手作出更大的牺牲,面临更大的挑战。出于检察官的职业荣誉感,以及内心深处对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热爱,她勇挑重担迎难而上。

9月18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在大连举办,来自全国各省的113名执检业务精英参赛。在比赛中,程歆以扎实的业务理论功底、良好的心理素质与敏捷的反应能力,经过笔试、法律文书制作、案例分析和现场答辩三轮激烈角逐,最终脱颖而出,以第二名的成绩获得“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程歆说:“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我没什么轰轰烈烈的成就而言,就是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项工作。”(记者伊宵鸿)



编辑:常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