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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召开火灾事故警示教育会

来源:深圳特区报发布时间:2017-08-14 11:17 星期一

    

    深刻吸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杜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8 月10日上午,由龙华区安委办、消安办、住建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召开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警示教育会”,在民治中海锦城小区举行,龙华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全区153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主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会。

    高层建筑火灾频发暴露监管短板 龙华两起事故责任人获顶格处罚

    5月22日,福田区长城大厦1栋一住户家中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7月30日,龙华区民治街道日出印象花园11栋某住户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5万,无人员伤亡;7月31日,龙华区民治街道中海锦城小区5栋一住户家中发生火灾,烧毁、烧损家具、物品一批,过火面积15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9万元,所幸无人员伤亡……

    连日来,我市高层建筑接连发生火灾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住宅小区火灾事故高发势头,8月3日上午,龙华区安委办联合区消安办、住建局召开了“龙华区物业管理短板分析会”。

    会上,区消安办首先通报了日出印象花园“7·30”和中海锦城“7·31”住宅小区火灾事故初步调查情况和“四不放过”责任追究情况。经查,两起事故暴露出诸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的共性和短板问题,包括室内消火栓水压不足甚至无水、小区义务消防队伍“扑早灭小”能力不足、物业管理处未能第一时间组织救援疏散、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等,对此各参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研究讨论。

    区安委办在会上提出,消防监管大队要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于两起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确保做到顶格处罚,并且召开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同时,要强化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管理,区住建局要将涉事故的物业管理公司上报市物业管理协会,督促物业管理公司运用小区维护资金,引入技术治理电气线路安全隐患;消防监管大队要督促小区义务消防队伍强化救援逃生演练,配齐消防救援装备,所有小区要组织救援逃生演练,切实提高义务消防队伍“扑早灭小”能力。此外,要用好龙华区物业管理公司行业微信群,及时解答企业日常安全管理问题,定期推送安全管理法律知识,将该群建设成为隐患通报、整改反馈、事故预警、学法普法的多功能平台。

    立足火灾现场警示会 狠抓高层建筑消防治理

    “今后我们一定吸取教训,全面落实好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保障好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昨日的警示会现场,日出印象、中海锦城两家起火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检讨发言。

    随后,区消安办在会上通报了两起火灾事故的处理结果,目前,消防部门已对两起火灾事故进行了严格的责任倒查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严惩物业管理处、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履行法定职责和工作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法律责任。

    为加强警示会现场宣传,扩大事故警示教育辐射面,在警示会前,龙华消防监管大队还特意制作了高层建筑火灾警示教育展板,将近期我市发生的高层建筑火灾案例结合防范措施,以案说法供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主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负责人及业主、来往群众等观看学习,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火灾现场给参会人员敲响了消防安全警钟。

    区消安办最后表示,目前高层建筑火灾形势十分严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综合治理,要坚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原则,火灾隐患整治主体责任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确保各项治理要求落到实处。

编辑:廖语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