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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3月10日:南京大屠杀首恶被判死刑

来源:中国军网发布时间:2017-03-10 14:13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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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判处死刑的谷寿夫战犯从管理所押往中华门外刑场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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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处死刑的日本战犯被押赴刑场

  1947年3月10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决谷寿夫死刑。

  1937年12月13日,谷寿夫率部攻入南京市,当时,逃难的南京市民拥挤在主要街道上,谷寿夫命属下官兵对无辜百姓狂掷手榴弹,用机枪扫射,数以万计南京市民被杀。谷寿天因此获得嘉奖。

  1947年2月6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公审。有80多名证人出庭陈述谷寿夫等部日军在南京所犯罪行。

  1947年4月26日,参与南京大屠杀的日军第六师团谷寿夫陆军中将被押赴刑场处决。

编辑:倪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