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船只。(资料图片)
昨日,深圳海事部门发来最新通报,对日前自称“138115”船主的王晓东一方所作的言论内容再度发表申明,否认了王晓东关于该涉事船只“非非法入境、非非法航行”的说法,肯定了目前鉴定意见的权威性、客观性。
深圳海事部门在通报中还明确表示,此前鉴定工作未涉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所列举的情形(即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因此广东海事公安局深圳分局对涉嫌肇事游艇船员提出的对遇难者死因重新鉴定的申请作出不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深圳海事部门作出三项声明否认王晓东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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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上搜救中心未接到王晓东驾驶帆船的遇险求救及参与救助的信息”
王晓东日前称该涉事船出海是依法实施救援行为,对此,昨日深圳海事部门表示,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海上船舶、人员遇险应迅速向附近海上搜寻指挥机构报告,而实施救援的船舶、人员也当迅速向主管机关报告现场情况,而事发当日深圳海上搜救中心并未接到王晓东所驾帆船的遇险求救及“138115”参与救助的信息。
2
“‘138115’未经同意入境、擅自航行,属非法行为”
应对王晓东一方日前辩护内容,深圳海事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游艇安全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1月14日后再度重申:涉嫌肇事船舶“138115”为中国香港籍船舶,并未取得中国(内地)籍船舶登记证书;该船未在香港和深圳海事部门办理出境和入境手续, 在深圳水域属于非法航行。经调查,深圳海事部门依法认定“138115”未经海关、边检、检验检疫和海事等部门的同意入境并擅自航行,属非法行为。
3
“深圳海事部门聘请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尸检程序合法”
日前王晓东方面对尸检鉴定工作的公正性表示了疑虑:鉴定方由梁振涛家属指定,而非由深圳海事部门委托。对此深圳海事部门予以了正面解释,声明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海事公安依法聘请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死者梁振涛进行尸体解剖检验”。深圳海事部门还表示,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具有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证书,因而“本案鉴定人具备相关鉴定资质”。另外,在鉴定过程中,“海事公安对尸体解剖过程进行了实时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与本案无关的深圳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相关专家作为第三方见证人对尸体解剖过程进行了见证”。
梁振涛家属媒体见面会推迟至今日
3月2日,原本就计划与长期关注梁案的媒体进行一次见面采访的梁振涛家人,忽闻王晓东方面发出的言论,便于当日向晶报记者表示欲于第二天进行媒体见面会。昨日午时,晶报记者接梁振涛家属来电,对方提出“希望将见面采访推迟一日”。沟通中晶报记者了解到,因梁振涛之兄、妹长期生活在外省,不熟悉深圳情况,而其父母也已老迈,故而一时难以敲定见面会场所。同时因王晓东方面言论,其家属也表示“需多点时间平复心情、整理证据资料,予以冷静、合理应对”。
交谈中,梁振涛家属向记者透露,将就王晓东方面日前对鉴定的质疑、对亡者不可能与船只螺旋桨产生碰撞的看法等内容作出驳斥,并再次表示信任深圳海事部门等调查部门公布的信息,期望此案尽早走上依法解决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