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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白皮书: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

  维护海外利益

  随着中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海外利益已经成为中国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外能源资源、海上战略通道以及海外公民、法人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开展海上护航、撤离海外公民、应急救援等海外行动,成为人民解放军维护国家利益和履行国际义务的重要方式。

  根据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并经索马里过渡联邦政府同意,中国政府于2008年12月26日派遣海军舰艇编队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实施护航。主要任务是保护中国航经该海域的船舶、人员安全,保护世界粮食计划署等国际组织运送人道主义物资船舶的安全,并尽可能为航经该海域的外国船舶提供安全掩护。截至2012年12月,共派出13批34艘次舰艇、28架次直升机、910名特战队员,完成532批4984艘中外船舶护航任务,其中中国大陆1510艘、香港地区940艘、台湾地区74艘、澳门地区1艘;营救遭海盗登船袭击的中国船舶2艘,解救被海盗追击的中国船舶22艘。

  2011年2月,利比亚局势急剧动荡,在利比亚的中资机构、企业和人员面临重大安全威胁。中国政府组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撤离海外公民行动,共撤出35860人。人民解放军派出舰艇、飞机协助在利比亚人员回国。海军执行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护航任务的“徐州”号导弹护卫舰赴利比亚附近海域,为撤离中国受困人员的船舶提供支援和保护。空军紧急出动飞机4架,共飞行40架次,协助1655名受困人员(含240名尼泊尔人)从利比亚转移至苏丹,接运287人从苏丹回国。

    五、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

  中国的安全和发展与世界的和平繁荣息息相关。中国武装力量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的坚定力量,致力于同各国加强军事合作、增进军事互信,参与地区和国际安全事务,在国际政治和安全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

  中国认真履行国际责任和义务,支持并积极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根据联合国决议和中国政府与联合国达成的协议,中国派出维和部队和维和军事专业人员,进驻指定国家或地区,在联合国主导下组织实施维和行动,主要承担监督停火、隔离冲突和工程、运输、医疗保障以及参与社会重建和人道主义援助等任务。

  1990年,人民解放军向联合国中东维和任务区派遣5名军事观察员,首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1992年,向联合国柬埔寨维和任务区派出400人的工程兵大队,首次派遣成建制部队。迄今为止,人民解放军共参加23项联合国维和行动,累计派出维和军事人员2.2万人次。中国参加维和行动的所有官兵均被授予联合国和平勋章,有3名军官和6名士兵在执行维和任务中牺牲,被授予联合国哈马舍尔德勋章。目前,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中派遣维和军事人员最多的国家,是联合国115个维和出兵国中派出工兵、运输和医疗等保障分队最多的国家,是缴纳维和摊款最多的发展中国家。

来源: 新华社  编辑: 李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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